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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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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07-11-12 18:08:00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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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创新证明。申报科学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提供获得发明专利证明材料。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3、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4、申报书中所插入的图片应以jpg格式插入(不要直接插入非word绘制的图片对象),且每幅图片大小不超过140KB。 5、每个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数据的主件不超过50页,主要附件内容不超过20页。其书面申报书应将主件和附件材料合订成册。 (二)报送申报材料的要求 (1)每个项目报送书面申报书(含附件)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 (2)每个项目必须报送电子版(光盘)申报书(含附件),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与书面版本一致。 (3)申报资料按《形式审查表》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07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书面和电子版统一报送相应部门,各受委托单位于2007年11月31日前报送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参加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评审。 2.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7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的遴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3.请受委托组织申报单位按本通知组织相关单位申报项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不直接受理有委托组织申报单位的省市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 4.对经评审获奖项目将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颁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证书;对于无效申请和经评审未获奖项目不通知,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5.中国家具协会联络信息 联系电话:01087766752 联系人:潘晓霞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C—1203室 邮编:100022 E-mail: pxx8776675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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