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具协会联合中国商务电运营中心隆重推出行业风采展示
关于中国家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增补(调整)的情况说明
时间:08-09-23 16:30:29 浏览:
  

    近几年,我国家具行业发生了很大变化,家具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家具生产、设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涌现出一批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家具企业,这些企业先后向中国家具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积极要求作为中国家具协会理事单位,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与此同时,也有部分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已经不能继续正常履行理事单位职责。
    根据会员企业的要求和家具行业的发展情况,依据《中国家具协会章程》,秘书处拟对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单位进行部分增补和调整,并提请第四届四次理事会议通过。
    为了认真搞好增补、调整工作,在今年5月份月向各省市协会通过信函的形式确定了增补、调整的原则和条件。
    主要原则:
    1、被推荐单位应是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具行业骨干企业,同时兼顾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科研、技术开发、情报信息、教育等企事业单位;
    2、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家具生产、家具销售、家具配套重点地区及特色区域的有关领导可推荐进入理事会;
    3、省市以下的地方(市、县、镇、乡)家具协会,各方面工作开展较好的,可推荐进入理事会;
    4、理事单位原则上由会员单位申请,各省市家具协会在本地平衡,并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推荐名单。
    推荐增补条件:
    1、理事单位条件:
    中国家具协会会员,从事家具生产销售5年以上,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市场覆盖较广,市场知名度和企业诚信度较高,在省市地区是家具行业骨干企业。正常开展工作的省市以下地方家具行业协会。其他与家具行业有关联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如研发院、高等院校、科研机关等)。
    2、常务理事单位条件:
    中国家具协会理事单位,在全国家具行业有较大影响,产品及企业的品牌在全国知名度较高,得到全行业认可。
    调整原因:
    对于第四届理事单位中效益不好,停产、转产、关闭、解散、注销以及未经批准两年不交纳会费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家具协会将调整出第四届理事会。
    这次增补、调整的工作程序为:由地方家具协会提名,报中国家具协会秘书处,经过全行业综合平衡后,提交第四届四次理事会讨论通过。
    各省市家具协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曾多次召开各种会议,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研究确定了本省市的增补、调整名单,并及时上报给中国家具协会秘书处。
    中国家具协会在省市家具协会提名的基础上,对重点省市新增补的理事单位进行了走访和调研,最终产生了增补、调整名单,确定增补常务理事单位21家、理事单位31家。
    根据这次理事单位调整的原则和条件,秘书处征求了企业和地方协会的意见,对于第四届理事会中4家成员(其中有1家常务理事单位)进行调整,不再继续担任中国家具协会的理事会成员。
    经上述增补、调整,中国家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理事单位将由644名增加到672名。
    以上是对第四届理事会增补调整情况的说明。
    现将拟增补、调整的理事单位名单提交大会通过。


                                                                      中国家具协会
                                                                       2008年9月11日


附:1、中国家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拟增补名单
    2、中国家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拟调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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