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漆饰有桐油、 擦蜡、 大漆、雕漆等方法。从传世的实物上可以看到,民间家具多采用桐油和大漆的饰面工艺,宫廷、王府等使用的高级硬木家具多使用擦蜡饰面工艺。如蜡饰后的紫檀家具,表面呈现出一种柔和富丽的绸缎色泽;黄花梨木家具蜡饰后,表面呈现如琥珀一般典雅透明的视觉效果。此外,还有雕漆、描金、戗金、泥金、刻灰等表面装饰工艺。
vi) 清代(公元1644-1911) 清代初期,家具的制作仍沿袭明代,至18世纪以后,社会经济由恢复阶段逐渐走向繁荣,各种工艺品才渐渐形成独立的地方体系和风格:陶瓷、染织、漆器、雕刻、景泰蓝、金属工艺等的生产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家具工艺受到各种工艺美术装饰和西方文化的影响,也开始了新时期的装饰风格;同时,由于大量优质家具用材源源从国外输入,家具制作上完全不受材料的限制,充分发挥了雕刻和装饰上的特点。如果说用材较为细小,而纹理美观的黄花梨适合制作秀丽典雅的明式家具,那么进口的巨大酸枝,正是富丽豪华家具的良好用材,它为清代家具提供了宽大的规格和雕刻的空间。雍正、乾隆以后,清廷达官显贵阶层生活上不断追求豪华气派,一般来说,家具的规格都比明代家具宽大,局部尺寸也随之加宽,家具雕刻装饰的范围了深度随之增加,造型上显示了雄浑、稳重、繁缛、华丽的风格。随着社会背景的变迁,清代家具渐渐地和简朴单纯的明式家具分道扬镳,显示了独特的时代特征,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称之为清式家具。
清式家具的主要特点是追求华丽的雕琢和装饰,充分发挥各种装饰材料的文饰效果,如镶嵌大理石、贝壳(螺钿)、象牙、珐琅、描金等。家具的体量庞大,整体表现为以雕刻和装饰为主的实用工艺美术品。
清式家具主要分为苏作、广作和京作。苏作以苏州为中心,较多地继承了明式风格,表现了纯朴简洁的特点,木材的使用也比较节省,但到了清代中后期,一些苏作家具也仿广作出现了比较细腻、繁缛的风格;广作以广州为中心,在清代初期仍和明式传统类似,清代中期以后,由于中西贸易和文化交流迅速发展,家具逐渐形成了适应时代需求的各种形式,家具用材粗硕,形式繁多,着重雕刻和镶嵌装饰;京作则较为严谨而厚重,如现陈列于北京故宫和颐和园的宫廷家具。此外,还有上海、宁波、福建、山西等地的民俗家具,做法上虽各有差异,但其风格大致相近,造型上也表现了同一时代的特征。
清式家具的品种除继承了明式家具以外,也有所增加,如广作中有鬼子台、落板书柜和各种华丽的扶手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