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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家具协会流通专业委员会是以全国从事家具流通业的企业为主,包括相关的家具经销企业、家具市场 、家具专卖店等相关企业共同参与并自愿组成的行业团体组织。
第二条 本会为中国家具协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在中国家具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专业委员会代表、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利益,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为会员单位服务,传达政府和中国家具协会的方针政策。
第二章 宗旨与任务
第四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民主协商,信息交流,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等,为会员单位和行业服务。从而提高中国家具流通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从而推动中国家具行业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 本会的任务是:
一、 开展对国内外行业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对行业规划、宏观调控、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质量标准与监督等方面的建议,及时分析和反映同行业企业及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维护消费者利益,会同国家市场管理机关和家具质量检测部门开展家具商场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同时作好全国优秀家具市场、商场的推荐组织工作。
三、 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主席团、副主任单位、会员单位会议,开展市场调研、信息交流和企业管理经验交流。组织国内外同行的参观与考察。协调各类企业间在市场经营和市场竞争中的有关问题,促进企业间相互合作与发展。
四、加强国际交流、组织出国考察、推动家具流通业与国际接轨。
五、编辑出版《中国家具流通专业通讯》(暂名),不定期举办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研讨会。
六、制定本行业有关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单位执行。
七、承办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家具协会委托的相关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具备法人资格的从事同中国家具流通领域相关的企事业及教学单位,均可申请入会,经主席团、副主任单位会议或秘书处讨论通过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条件:
在委员构成方面仍以具有法人资格的家具城、家具市场、家具流通和商业经营企业为主,即家具城及管理机构、家具代理商、经销商,自营专卖店,国际知名品牌中国区总代理等,以及各家具城推荐本店内好的经销商,以及品牌连锁店等
第八条 入会程序:
一、 符合入会条件的企业填报"入会申请表"递交本会秘书处。
二、 秘书处或省市协会赴申请入会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审核。
三、 由本会秘书处向会员大会和主席团及副主任单位提交报告,经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四、会员单位由各省市家具协会自行发展,接受报名并审核,即成为流通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 优先、优惠享用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
五、 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条 本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自觉遵守会规会约;
二、 积极完成本会委办的各项任务,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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